近日,上海市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發現,有商家通過某視頻平臺以280元每份的價格在線銷售蔬菜套餐,該套餐內含芹菜、西紅柿、紅薯、萵筍、草頭、卷心菜、大蒜、西葫蘆、青菜、甜菜10種蔬菜共計5千克。
經初步核查,其所售蔬菜的進銷差價率不符合《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當日區市場監管局對其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立案調查。該案件目前正在辦理中。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在超市檢查
為規范“社區團購”價格,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區市場監管部門向轄區內各“社區團購”組織者、相關經營者發布了《關于規范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團購”價格行為的提示函》。要求轄區內各“社區團購”組織者、相關經營者應當自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依法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不得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價格違法行為;不得有虛構原價、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開展檢查
“社區團購”組織者、相關經營者如有相關違法行為,一經發現,區市場監管部門將進行嚴肅查處,并依法實施以下行政處罰:
一、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崇明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檢查物價
三、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區市場監管部門表示,消費者在社區團購過程中一旦發現經營者存在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可通過撥打12315、12345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或通過微信、支付寶小程序登陸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投訴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確保市民的訴求能得到及時、妥善解決。?
來源:上海崇明(ID:shchongming)、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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