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總結實踐經驗,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是規范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的重要“利器”。
加強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是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監督干部的重要舉措。領導干部當深刻學習領會《規定》,明紀律守規矩,嚴管家人,對腐敗“零容忍”,時時刻刻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權為民所用,永葆對公權的敬畏之心。公權姓公,不容私用。毛澤東同志的“四不主義”——不介紹、不推薦、不說話、不寫信,至今深蘊用權的哲理。領導干部是一個地方或一個領域的重要“領頭雁”,有的身居要職,其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關系著一方的發展大局。確保公權始終在正常的軌道上運行,是領導干部任職一方、服務一域的前提之要。公權一旦越界,就會帶來惡劣影響。過往的一些貪腐案例表明,公權往往很容易從“身邊人”越界。管好“身邊人”,是領導干部的一門“必修課”。《規定》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就是要嚴格管理公權,把權力裝進制度的“籠子”。領導干部應時時刻刻、事事處處管理好“家事”,用行動踐行“權為民所用”的承諾。
涵養好家風,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治國必先齊家。領導干部的家風,不僅關系自己的家庭,而且關系黨風政風。古人說:“將教天下,必定其家,必正其身。”“莫用三爺,廢職亡家。”說的就是廉潔修身、廉潔齊家的重要性。從貪腐案例看,不論是“夫妻檔”,還是“父子兵”,“近水樓臺先得月”往往成為導致腐敗的重要隱患。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堤壩。領導干部筑牢思想的廉潔之堤,首先要管好“身邊人”,重視家庭家教家風,正身齊家、教好子女、管好家人,對身邊腐敗“零容忍”。《規定》對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等如實報告作出規定,對干部選拔任用“凡提四必”查核作出明確,目的就是要引領領導干部把家風建設抓在日常,把“身邊人”管在經常,堂堂正正為官、清清白白做人,理直氣壯地管好“身邊人”,堅決確保“近水樓臺不得月”。
律己從嚴,始終如一當好人民的好公仆。黨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領導干部要管好“身邊人”,必須先管好自己。領導干部既是事業發展的“領頭雁”,也是廉潔自律建設的“帶頭人”。工作之余,領導干部與家人、親人、親戚相處的時間較多,其價值觀、處事態度會潛移默化影響“身邊人”。如果將自己的“人脈”和“面子”,用在為配偶、子女等非法牟利上,其危害不可低估。對此,領導干部當時時刻刻以身作則,為家人做好榜樣,自覺同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作斗爭。《規定》對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以及利用職權提供便利、謀取私利等行為從嚴懲治,讓法治利劍高懸,就是要推動領導干部嚴格約束自己,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范廉政風險。
管好“身邊人”,讓權力時刻在陽光下運行,既是為官之道,也是為官之要。(古風)
(編輯 蘇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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