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資源,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在江蘇,有近300萬退役軍人。就業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是退役軍人的核心關切。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全國工商聯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幫扶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那哪些退役軍人可以享受就業幫扶?《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幫扶舉措?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中規定,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或者連續失業一定時間仍未能實現就業的人員,具體標準范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規定執行。《意見》中所稱“就業困難退役軍人”,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規定,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軍人。
為幫扶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軍人,做好就業困難退役軍人的就業援助工作,《意見》明確了6方面的舉措。強化擇業引導,通過建立常態化聯系機制,準確了解就業困難退役軍人思想狀況和實際情況,幫助退役軍人科學確定就業預期,選擇適合崗位及時就業。同時,加強崗位推薦。發揮各職能部門、各類就業服務機構和社會組織、各類企業作用,加大薦崗力度,提供就業服務。
支持有意愿和有一定能力的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從事靈活經營活動,按規定落實稅收優惠、一次性創業補貼等支持政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場地、管理、衛生等費用方面給予優惠。引導就業困難退役軍人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落實就業援助政策措施,提供精準就業幫扶。
此外,還要用好公益性崗位。對符合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的退役軍人,經過就業幫扶確實難以通過市場渠道實現就業的,按規定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在技能培訓方面,鼓勵就業困難退役軍人參加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
(江蘇廣電融媒體新聞中心/王敏 編輯/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