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點評】
作者:劉興平(河海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博士生導師、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黃河保護法作為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又一重要戰略成果,是對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的“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要部署的有力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就是要把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于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轉化為國家意志和全社會的行為準則,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為黃河母親河永葆生機活力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實施好黃河保護法,完整準確全面理解是前提。要深刻領會黃河保護法的立法意圖、核心要義、實踐要求。黃河保護法第三條規定,“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黃河寧,天下平。新中國成立后,在黨的堅強領導下,沿黃軍民和黃河建設者開展了大規模的黃河治理保護工作。進入新時代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指引黃河保護治理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認為根本原則,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有助于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干大事的優越性,確保了黃河流域法治建設始終沿著正確的政治方向邁進。
黃河保護法以水為核心、河為紐帶、流域為基礎,更加注重保護治理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比如,不僅強調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等物理空間的整體性,也強調流域的自然、經濟社會、文化等物理空間和社會空間的協調性,首次將文化納入流域的內涵,對保護、傳承、弘揚黃河文化作出規定。針對黃河流域生態脆弱的問題,黃河保護法明確了一系列針對性、保障性、約束性的制度措施,強調要通過聚焦重點地區,實施重大生態修復工程,加快區域荒漠化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推進濕地保護和生態治理,建設綠色生態走廊等,將“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確定為黃河流域各地區經濟發展必須共同遵守的法律制度。針對黃河保護治理中面臨的“九龍治水”、地區分割等問題,黃河保護法堅持系統觀念,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要求,規定“國家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統籌協調機制”“黃河流域省、自治區可以根據需要,建立省級協調機制”,奏響了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部門間推進共同保護、協同治理的新時代黃河大合唱。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一是深入學習宣傳。各地各部門要將黃河保護法列入普法宣傳重要內容,緊抓“世界水日”“中國水周”“世界環境保護日”等節點,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開展宣傳和闡釋,形成全社會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二是全面依法履責。堅持全過程、全方位、全時段依法履責,扎實做好規劃與管控、生態保護和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沙調控與防洪安全、黃河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等工作,用好跨區域聯動、跨部門聯合、與刑事司法銜接、與檢察公益訴訟協作等水行政執法四項機制,把法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三是完善制度銜接。在實施過程中,以黃河保護法和相關法律為依據,推動相關涉水法律法規立改廢,加快出臺立法解釋和技術標準,適時公布執法、司法指導性案例,建設全流域一體化的司法保護機制和綜合執法體系。
項目團隊:光明日報記者 張勝、王雯靜、萬瑪加、宋喜群、王冰雅、王建宏、張文攀、王勝昔、趙秋麗、馮帆、靳昊、王斯敏 光明日報見習記者 李春劍 光明網記者 戰釗 光明日報通訊員 徐淑霞、王曼曼
《光明日報》( 2023年04月03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