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發布《關于印發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項下“蘇知貸”產品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的出臺,標志江蘇省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正式建立,將進一步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信貸支持,助推打造自主可控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
《通知》規定,“蘇知貸”專項貸款產品主要用于補償合作銀行對中小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中發生的部分風險損失,單戶貸款額度最高3000萬元,其中:對于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含)的,省風險補償基金承擔8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合作銀行承擔2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和全部利息損失風險。對于單戶貸款余額1000萬元-3000萬元(含)的,省風險補償基金承擔5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合作銀行承擔5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和全部利息損失風險。
“蘇知貸”產品具有五個顯著特點。一是貸款期限長。針對科技創新周期長、見效慢、資金占用時間久等特點,“蘇知貸”貸款期限設定為三年期(含)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給中小企業較為穩定的資金使用時間預期。二是使用成本低。“蘇知貸”貸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80個基點。合作銀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證金、融資手續費等任何其他費用。此外,“蘇知貸”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知識產權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本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和費用補償機制,著力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三是企業畫像準。“蘇知貸”根據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數量,給企業進行初步畫像,充分考慮了知識產權在推進企業創新發展,支撐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中的作用,更好地體現了知識產權經濟價值,確定了金融機構放款的參考下限,為銀行發放貸款提供借鑒。四是便利程度高。“蘇知貸”產品允許企業可以向同一家合作銀行分批次申請“蘇知貸”并提款,較好地滿足了企業靈活用款的資金使用需求。同時,為了規范產品運行,任一筆“蘇知貸”的申請和發放均須符合本方案相關條件,且任一時點單戶“蘇知貸”貸款余額不得超過3000萬元上限。五是不良容忍強。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鼓勵適當提高科技企業貸款不良容忍度的要求,“蘇知貸”明確,在貸款投放初期,給予一定容忍度,在達到不良率3%的熔斷點后,其全部“蘇知貸”貸款余額的30%可用于在貸業務續貸,續貸的金額在不良率計算時,按照110%比例計入貸款余額。
下一步,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將會同省財政廳認真貫徹落實“蘇知貸”產品實施方案,建立“蘇知貸”企業庫,做好“蘇知貸”合作銀行確定、政策宣講等工作,進一步釋放金融產品紅利,落實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工作,切實推動江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增量擴面,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
江蘇省“蘇知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14號),為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的信貸支持,助推打造自主可控的現代化產業體系,加快知識產權強省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踐行省委、省政府關于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的工作部署,由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簡稱“省風險補償基金”)提供增信,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中小企業的信貸投入,為推動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現代化產業體系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引導金融機構提高信貸服務能力,有效緩解我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企業加大高價值知識產權創造投入,促進知識產權高效轉化實施,加快知識產權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著力打造知識產權強省。
二、主要任務
(一)開發“蘇知貸”產品。
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蘇知貸”子產品,為符合條件且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的信貸支持,用于企業科技創新、產品開發等日常生產經營活動。“蘇知貸”通過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服務平臺(簡稱“服務平臺”)實現信息化管理。
1.貸款對象。“蘇知貸”僅限于投向在江蘇省行政區域內注冊,擁有國內有效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且符合國家劃型標準的中型、小型、微型企業。鼓勵合作銀行支持“首貸”企業(在人民銀行征信系統無貸款記錄)。
對于借款企業及其實際控制人在貸款授信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蘇知貸”不予支持:當期有逾期貸款未償還;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企業環評信用等級結果紅色(含)以下;納稅信用評級D級。
2.貸款額度。省財政廳根據省風險補償基金規模、不良貸款情況等,每年確定“蘇知貸”年度投放的貸款額度上限。“蘇知貸”單戶貸款額度最高3000萬元。
發揮征信賦能普惠金融作用,探索以省級企業征信服務平臺數據為支撐,對“蘇知貸”入庫企業賦碼和評分,通過企業信用二維碼標識對其匹配“蘇知貸”準入條件情況進行提示,運用省級企業征信服務平臺定制化評分模型的評分結果,動態調整對應企業“蘇知貸”貸款額度上限,為銀行授信、放款提供參考。
3.貸款期限。“蘇知貸”為三年期(含)以內的流動資金貸款。
4.貸款利率。“蘇知貸”貸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80個基點。合作銀行不得另外收取保證金、融資手續費等任何其他費用。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根據國家政策要求和實際情況,對利率標準適時調整。
5.擔保方式。“蘇知貸”由企業提供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擔保金額占貸款金額的比例(以下簡稱質押比例)不低于50%。企業應確保所質押知識產權無權屬糾紛或權利瑕疵。原則上,合作銀行對于擁有20件(含)以上有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3件)的企業,授信金額不少于500萬元;擁有10件(含)以上有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2件)的企業,授信金額不少于350萬元;擁有5件(含)以上有效專利(其中發明專利不少于1件)的企業,授信金額不少于200萬元。質押比例少于100%的,合作銀行應要求企業實際控制人(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股東,不包括企業實際控制人為國家的企業)夫妻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于單戶貸款額度超過1000萬元的,可追加其他抵押、擔保措施。探索建立簡便高效、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估值定價方式方法,為合作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提供參考。
6.質物處置方式。合作銀行可以通過開展反向許可、交易拍賣、債權轉股權、轉移轉化或委托第三方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等方式進行“蘇知貸”質物處置。
(二)建立“蘇知貸”企業庫。
1.按照公開公平的原則建立“蘇知貸”企業庫,由省知識產權局統一管理,依據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數量確定入庫企業名單,實行全省統一標準,以省為主,市縣補充的方式共同建設,并且實現與服務平臺對接。
2.承擔省知識產權戰略推進計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優勢企業,中國專利獎、江蘇專利獎獲獎企業直接入庫;省知識產權局確定名單之外的企業,由市、縣知識產權局報省知識產權局審核確認后入庫。
3.建立入庫企業信用承諾、信息更新、不良信用管理等機制,加強入庫企業管理。
(三)建立貸款風險共擔機制。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風險共擔”原則,建立“蘇知貸”風險共擔機制。統一以合作銀行申請“蘇知貸”風險補償時的單戶貸款余額確定風險補償比例,其中:對于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含)的,省風險補償基金承擔8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合作銀行承擔2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和全部利息損失風險。對于單戶貸款余額1000萬元-3000萬元(含)的,省風險補償基金承擔5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合作銀行承擔50%的貸款本金損失風險和全部利息損失風險。
一筆貸款不得同時享受省及市(縣)兩項及以上專項貸款財政支持政策,已享受過省、市(縣)設立的風險補償資金支持的貸款不得再申請“蘇知貸”政策支持。對于不符合本方案設定條件下的貸款,出現不良的,省風險補償基金不予風險補償。風險補償計算依據以服務平臺中統計的“蘇知貸”數據為準。
(四)明確風險補償資金來源及日常管理。
1.省風險補償基金對“蘇知貸”提供風險補償,并根據貸款規模和風險補償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省財政廳委托專業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簡稱“省基金管理人”),對省風險補償基金進行日常管理。
三、重點工作
(一)優選合作銀行。
1.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優選“蘇知貸”合作銀行。對于同意遵守《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和本方案有關要求,有工作基礎、有專門業務管理機構、有特殊優惠信貸政策的金融機構可申請開展“蘇知貸”業務。
2.有合作意向的金融機構應由總部或省級分支機構(一級分支機構)提交申請。同一家銀行在省內有多個一級分支機構的,經省內其他一級分支機構委托,明確一個一級分支機構牽頭申請。農村商業銀行統一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牽頭申請。
3.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按規定履行評選程序,擇優確定合作銀行。
4.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與合作銀行簽訂“蘇知貸”合作協議,合作期3年。合作銀行應按照協議要求開展“蘇知貸”工作。
(二)明確“蘇知貸”申請、備案流程。
1.“蘇知貸”企業庫內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須通過服務平臺申請“蘇知貸”。企業可以向同一家合作銀行分批次申請“蘇知貸”并提款,但任一筆“蘇知貸”的申請和發放均須符合本方案相關條件,且任一時點單戶“蘇知貸”貸款余額不得超過本方案規定的單戶貸款額度上限。同一企業不得同時申請多筆“蘇知貸”,不得跨產品、跨銀行申請省風險補償基金支持的政銀合作產品。
2.合作銀行獨立開展貸款審批工作。
3.合作銀行分別在“蘇知貸”貸款發放、貸款歸還后5個工作日內,登錄服務平臺并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完成“蘇知貸”發放備案和結清備案工作。逾期未登記貸款發放信息,且無不可抗力等充分理由的,原則上不予補登記。鼓勵合作銀行與服務平臺開展系統直連,提高登記效率,減少信息差錯。
4.合作銀行負責“蘇知貸”的貸后管理。合作銀行對符合“蘇知貸”支持條件的企業可開展續貸,鼓勵“無還本續貸”,單次續貸的貸款期限為一年以內。
(三)明確不良貸款風險補償流程。
1.“蘇知貸”的風險補償,按照合作銀行申請、省知識產權局初審、省財政廳復核、省基金管理人撥付風險補償資金等流程進行。風險補償申請、審核、撥付過程中相關材料,以電子文件的形式上傳至服務平臺。
2.合作銀行應合理利用風險補償資金,降低貸款不良率,并做好逾期貸款的追償工作。
3.對于合作銀行通過追償、批量轉讓等方式收回的資金,按照約定的風險補償比例及時開展清算,返還省風險補償基金賬戶。合作銀行對收回資金按原補償比例進行返還清算,可扣除實際支付的相關訴訟費用。
4.基金管理人、合作銀行應分別設立“蘇知貸”風險補償工作臺賬,如實記錄并定期核對風險補償資金撥付、追償進展、追償資金清算返還等事項。
四、職責分工
(一)省財政廳職責。籌措安排和審核撥付省風險補償基金;委托專業機構擔任基金管理人;牽頭擇優確定合作銀行;組織開展“蘇知貸”年度考核和績效管理。
(二)省知識產權局職責。建立并管理“蘇知貸”企業庫,不斷優化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服務,對風險補償資金申請開展初審,提出審核意見和風險補償建議;參與“蘇知貸”年度考核和績效管理;參與選擇合作銀行;根據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開展“蘇知貸”業務具體管理工作;優化知識產權質物處置通道,支持銀行加快質物處置。
(三)市、縣知識產權局職責。配合建立“蘇知貸”企業庫;宣傳、推動、指導合作銀行開展“蘇知貸”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本地區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和費用補償機制。
(四)合作銀行職責。建立健全“蘇知貸”工作機制;自主開展貸款審批、發放等全流程管理;將貸款數據及時錄入服務平臺;加強貸后管理、押品管理,如實申報風險補償;做好不良貸款追償、質物處置和風險處置;定期向省財政廳、省知識產權局報告“蘇知貸”業務開展、貸款風險等情況。
(五)基金管理人職責。根據省財政廳要求設立風險補償基金專戶,承擔基金日常管理職責;按照省財政廳批準補償文件撥付風險補償基金;建立風險補償基金工作臺賬,核算基金的收支情況;向省財政廳等提交基金年度運行和財務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落實風險管控。各合作銀行應優化工作流程,加強風險控制。每季度末統計不良貸款情況,以總行或省分行為單位,合作銀行逾期90天以上的“蘇知貸”不良貸款占全部“蘇知貸”貸款余額(即“不良率”)達到3%的,暫停新增貸款投放。在貸款投放初期,給予一定容忍度,即合作銀行不良率首次達到3%后,其全部“蘇知貸”貸款余額的30%可用于在貸業務續貸,續貸的金額在不良率計算時,按照110%比例計入貸款余額。前述續貸額度內,不良率降至3%以下的,可恢復新增貸款投放。
以總行或省分行為單位設置風險補償上限,“蘇知貸”合作期風險補償率超過3%的,省風險補償基金對超過部分不予風險補償,超過部分不良貸款風險由合作銀行自行承擔。在合作期第一年,對于同一家銀行提供的“蘇知貸”累計貸款本金2億元以內,申請不良貸款風險補償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合作期風險補償率=累計風險補償金額/承擔補償責任的累計貸款年化本金。承擔補償責任的累計貸款年化本金=Σ(單筆貸款本金×貸款天數/365×風險補償基金對應補償比例)。項目按照單戶貸款余額不超過1000萬元(含)、單戶貸款余額1000萬元-3000萬元(含)分類統計,并予以匯總。
(二)實施考核獎懲。省財政廳會同省知識產權局對“蘇知貸”進行年度考核和績效管理,重點考核貸款投放規模、支持企業數量、融資成本、審貸效率、不良貸款率、履約情況等。
(三)加強信息化管理。依托服務平臺對企業入庫備案、產品發布、貸款申請、融資對接、風險補償等實施線上管理。
本方案未盡事宜,按照《江蘇省普惠金融發展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14號)及有關合作協議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