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是第42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今年的主題為“激發消費活力”。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著力擴大國內需求。要激發有潛能的消費,擴大有效益的投資,形成消費和投資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促進消費穩定增長,并要求從增加收入、優化供給、減少限制性措施等方面綜合施策,激發消費潛能。顯然,激發消費潛能和消費活力,離不開營造普惠公平、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保障消費者權益,激發消費潛能,就要推動權益保護協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倘若消費者常常遇到各種消費堵點、痛點,就很難把消費意愿變成消費行為。想要提振消費信心,就要堅持消費者立場,讓消費者后顧無憂、放心消費,方能激發消費潛能。
龍年春節假期,江蘇消費市場活力旺盛,餐飲消費需求升級,文旅消費迎來熱潮,有關部門全力做好保障舉措,商家不斷豐富產品供給和服務,營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消費者滿意度和體驗感不斷提升。事實證明,把擴大消費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結合起來,適應個性化、多樣化消費的趨勢,能夠持續釋放消費潛力,為經濟增長提供持久動力。
激發消費活力,就要消除破壞消費環境的“害群之馬”??椕鼙U舷M者權益的制度網,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讓老百姓敢于消費、放心消費;發揮消協組織的橋梁紐帶和維權平臺作用,圍繞消費領域突出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對策,發布消費提示警示、引導消費者主動規避消費陷阱增強維權意識,聚焦重點領域、圍繞重點項目積極開展監督調查……針對新消費新領域、新問題新痛點,進一步科學施策、綜合施策,確保消費者科學消費、理性維權,消費的誤區越來越少、消費信心自然越來越足。
消費并不抽象,消費潛力也不會憑空增加。每一次消費,不僅是個體體驗,也是激發消費活力的具體落點。激發消費活力,關鍵要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打通制約消費的“堵點”“卡點”。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消費維權社會平臺作用,聯合立法、司法、行政、行業等多方力量,從法律、政策、標準、輿論等多個維度,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力打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費環境,才更加符合廣大消費者的殷切期盼,更好推動發展成果普惠共享。
當前消費升級日益加速,消費領域新場景、新業態、新科技不斷涌現,同樣需要抓住年輕人“有創意、更理性且時尚”的消費特點,倡導有溫度的、個性化的服務方式,來應對和迎合新興年輕一代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升級。
每年“3·15”只有一天,消費卻是每天都在發生。只有監管足夠有力,商家足夠自律,讓消費維權不再困難,為消費者解決后顧之憂,消費者才敢消費、愿消費。不斷優化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樂消費,消費活力才會競相迸發,經濟發展才能行穩致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