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略海洋,射陽全新出發;向海圖強,射陽全速啟航。
鹽城市射陽縣海域面積廣闊,海洋資源富集,海洋科技、海洋人才和海洋產業基礎好、潛力大。近年來,射陽縣委、縣政府積極落實海洋強國戰略,系統謀劃沿海高質量發展,大力推進海洋經濟發展,著力打造“藍色經濟”增長極。
高站位謀劃全縣海洋經濟發展
射陽縣召開全縣新型工業化暨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大會,《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正式出爐,提出加快構建“352”現代海洋產業體系,重點打造臨港產業、能源產業、海洋漁業、未來產業四大產業集群,到2026年全縣海洋產業生產總值達500億元、占全市25%,2030年突破850億元、占全市30%,打造國家級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加快建設海洋強縣。
射陽縣擁有107.8公里海岸線、5300余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積,擁有豐富的沿海“風光”資源,其中灘涂面積730平方公里,約占全省灘涂面積的9%。靠海吃海,這是大自然慷慨的饋贈,也是沿海縣區崛起嬗變的優勢。射陽縣堅持海陸統籌、聯動發展,全力加快海洋經濟發展,積極推進全域“沐光向海”,聚力建設長三角北翼最有競爭力、最具辨識度的“新興魅力港城、海上風電名城、兩山實踐基地、大美鶴鄉福地”。
射陽縣始終堅持高位推動、系統謀劃、陸海統籌,以建設海洋強縣為總目標,加速構建“一帶引領、兩港驅動、多點協同”的發展格局,讓新時代的藍色交響曲在射陽奏響華麗樂章。依托一流港口,過去十年,在射陽港經濟開發區蜿蜒的海岸線上,風電新能源、海洋工程裝備、新型“儲能+氫能”及其裝備制造等海洋經濟業態如雨后春筍般不斷涌現,全縣高質量發展成績單上亮點頻出,風力發電及裝備制造獲評省首批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射陽港開發區獲評省首批綠色工業園區,長三角首家全綠電低零碳示范區落戶于此。
射陽縣根據海洋經濟基礎以及未來產業發展、資源環境承載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突出高質量發展和“全縣一盤棋”導向,系統謀劃向海發展新格局,調整優化全縣海洋經濟布局,聚力做大做強重點空間板塊,全力構建“一區、一軸、兩港、三帶”發展空間,打造長三角重要的海洋產業基地。
構建全域陸海統籌發展新格局
依托射陽港經濟開發區新能源及裝備產業園定位,放大海上風電產業優勢。射陽縣積極發展新能源及其裝備、健康食品、新材料等三大主導產業,打造鹽城市5A級園區。發揮遠景能源、長風海工等領軍企業牽引作用,加大海上大功率風電機組的研發和生產,加快建設新能源裝備產業、海上千萬千瓦風電場等項目。
積極拓展海上風電機組、海纜等大型海工裝備研發制造,射陽縣積極打造海上風電工程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全球有影響力的風電母港。依托光明乳業、益海糧油、海大水動物食品等企業,進一步向海洋食品加工、海洋生物領域拓展,延伸產業鏈條。同時發揮輻射作用,吸引周邊涉海企業進駐,培育形成江蘇省沿海重要的海洋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作為“中國蟹苗之鄉”,射陽縣把做強水產種苗產業作為發展向海農業的先導性、基礎性工程,先后引入長江一號、長江二號、江海21、諾亞1號等多個優良蟹苗品種,5個國家級蟹苗新品種有4個落戶射陽。目前射陽縣沿海生態育苗面積已達3.5萬畝,育苗企業有110多家,占全國蟹苗市場份額穩定在70%以上。每年的4-5月份,射陽沿海生態育苗基地內都是人頭攢動、熱鬧非凡,來自全國各地的河蟹養殖戶來這里采購蟹苗,無數“蟹寶寶”被發往“新家”,開啟它們的成“蟹”之旅。
射陽縣堅持全域一體、陸海統籌、人海和諧,突出港口、產業、城鎮聯動發展,推進海陸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加速產業轉型升級和集聚發展,促進海域、海岸帶及腹地一體化開發。以S329為陸海統籌發展軸,堅持“功能協調互動、產業相對集聚、生態環境和諧”的布局原則,打造東西走向的海洋經濟走廊和特色鮮明、布局合理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兩港”協同促進海洋經濟轉型升級
射陽縣是江蘇沿海地理中心縣份,鹽城市重點“藍色版塊”。“兩港”,即射陽港區、黃沙港。射陽港區圍繞航道、碼頭、運維、物流園區和專業裝配堆場等五大板塊建設;依托射陽沿海風能資源優勢,以風電產業為發展主業,堅持風電產業特色港的發展定位,積極做大做強做優風電業務,在“十四五”期間,打造成全球規模最大、服務鏈條最完善、服務設施最齊備的風電產業運維母港和綠色生態智慧安全港口。
黃沙港以漁港特色小鎮為抓手,按照綠色發展和生態循環的要求,結合漁港經濟區功能定位,以現代化漁港建設為目標,打造集漁港避風錨泊、裝卸補給、水產品交易集散、水產品加工貿易、休閑旅游于一體的漁港特色產業集聚區。大力推進黃沙港水產品精深加工產業園區建設,重點引進水產品精深加工企業,加大低值水產品和加工副產物的高值化開發和綜合利用,鼓勵水產品加工業向海洋生物制藥、功能食品等領域延伸,打造省級水產品加工示范園區。目前,黃沙港國家中心漁港二期全自動化漁業碼頭工程取得階段性進展,2022.42米順岸碼頭主體結構全部施工完成,預計6月底該項目將全部完工并投入試運行。
同時,射陽縣在做好項目用海要素保障方面持續發力。優化項目用海審批程序,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針對建設周期較長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涉及的臨時海域使用活動期限屆滿,經批準可予以繼續臨時使用,累計最長不超過一年;優化建設項目涉及海域的預審服務,對備案制項目涉及海域不再進行用海預審。對公益性用海,可同步提交海域使用權許可和海域使用金減免申請。
顧善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