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周祥 記者 葛小林)近日,常州消防部門聯合常州住建局起草了《加強地下電動汽車充電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建設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試行)》),自10月25日起,新建、擴建地下電動車車庫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要求升級!地下電動汽車車庫分散充電設施應布置在地下首層,不宜布置在地下2層,不應布置在地下3層及以下,并明確地下車庫內不設置直流充電設施。
據常州消防部門介紹,隨著新能源汽車數量日益增加,其火災風險也日益凸顯,目前市場上新能源汽車使用的大多是鋰電池,相比常規火災,鋰電池火災燃燒速度快,持續時間長,易發生爆燃和復燃,撲救難度大。地下車庫疏散出口少,疏散路線長而曲折,難以多車同時疏散。車輛停放密集,通道狹窄,容易造成通道阻塞,影響車輛疏散。地下車庫發生火災后,由于車輛停放密集,出入口少,火場產生高溫濃煙,撲救難度高。多層車庫可能形成立體燃燒,火場煙霧濃,溫度高,撲救更加困難。此外,地下車庫發生火災時,濃煙和高溫可能通過電梯井、管道井等部位豎向蔓延,在煙囪效應下引發地面建筑的燃燒,造成更大的火災損失。
為服務常州新能源之都高質量發展,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隊在結合常州實際的基礎上,聯合常州市住建局共同起草了《意見(試行)》,并將于10月25日起開始試行。
現代快報記者注意到,該《意見(試行)》共分四個部分,包括責任主體、建設要求、管理要求、其他,為全市新建、擴建的地下電動汽車庫的防火設計、施工和驗收,既有地下汽車庫整體改造或局部改造增加分散充電設施提供了技術依據;對后期各責任方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
其中特別提出嚴控充電設施樓層設置,例如考慮到電池快充的火災危險性以及地下室電池熱失控火災撲救的難度,《意見(試行)》規定地下電動汽車庫分散充電設施應布置在地下首層,不宜布置在地下二層,不應布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并明確直流充電設施不應設在地下車庫。
那么如果在既有的地下車庫增設安裝分散充電設施,《意見(試行)》規定整體改造或以防火分區為單位進行局部改造的,同樣需要參照新建的有關標準執行。而且,明確了既有地下汽車車庫增加分散充電設施首先要達到這些要求:消防設施設置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要求且保持完好有效,用電負荷滿足配建、增設充電設施要求。
此外,《意見(試行)》提出,要強化應急處置力量建設為強化電動汽車火災應急處置能力,要求充電設施各方主體應協同建立應急處置聯動機制;針對地下電動汽車火災撲救,配備背負式特種藥劑滅火裝置、防火圍擋、移動式排煙風機和快速移車器等器材裝備。
(常州消防支隊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