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6日電 據“上海交通”微信公眾號26日消息,上海市出臺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公共停車收費減免政策,上海本輪全市封控期間免收停車費,免收范圍包括上海市所有收費道路停車場和國有公共停車場(庫),鼓勵非國有公共停車場(庫)參照實施。后續常態化防控期間停車費實行優惠。
為鼓勵車主自覺遵守上海市防疫規定,適當減輕車主經濟負擔,針對本輪疫情防控以及后續常態化防控期間,因車主被臨時封控造成已停放在道路停車場和公共停車場(庫)的社會車輛無法及時駛離的情況,上海市研究出臺了停車收費減免政策。具體如下:
本輪全市封控期間免收停車費
(一)免收范圍
免收范圍包括上海市所有收費道路停車場和國有公共停車場(庫)。鼓勵非國有公共停車場(庫)參照實施。
(二)免收時限
對于第一批封控區(浦東、奉賢、金山、崇明、閔行區浦錦街道和浦江鎮以及松江區葉榭、泖港、新浜、石湖蕩四鎮)自2022年3月28日起,至車主封閉管理結束、道路開放車輛通行為止。
對于其他區域,自2022年4月1日起,至車主封閉管理結束、道路開放車輛通行為止。
封閉結束以及道路開放車輛通行的日期以官方通告為準,以兩者較晚時間作為免收截止期。
對于在上述規定的免收時限起點之前由于封閉管理,導致車輛無法及時駛離的車主,可憑有效的封閉管理證明申請免除相應停車費。
(三)免收對象
在區域封閉管理之前,車輛已駛入相關停車場(庫)停放,后來因車主封控、道路禁行等客觀原因,無法駛離的車輛。車輛進出時間以電子收費系統的記錄為準。
(四)免收方式
對于在規定免收時限內、符合免收條件的車輛,采取“免申即享”(免申請即享受)的方式,直接在電子收費系統中免收相應停車費后予以放行。
對于在規定的免收時限起點之前由于封閉管理,導致車輛無法及時駛離的車主,申請減免停車費的,經核實后,免收相應停車費并予以放行。
后續常態化防控期間停車費實行優惠
(一)收費道路停車場優惠收費
在車輛滯留期間實行按日計費,計費標準按照車輛停放在內環線內重點區域、內環線內其他區域、內外環線間(含外環線外城鎮)等不同區域,分別執行12元/日、10元/日、6元/日的優惠價格。
具體由車主憑有效的封閉管理證明提出優惠申請,經相關道路停車場管理者核實后,按照上述計費標準,以實際停放天數(自然日)進行結算。
(二)國有公共停車場(庫)優惠收費
場(庫)原實行按時長收費的,在車輛滯留期間統一按日計費,計費標準按照不高于所在區域收費道路停車場相關優惠價格的原則執行。
具體由車主憑有效的封閉管理證明提出減免申請,經相關國有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核實后,由雙方按照上述優惠計費原則并結合實際情況協商確定具體計費價格,以實際停放天數(自然日)進行結算。車主和相關國有公共停車場(庫)經營者前期已約定執行更優惠的收費價格的,按照原有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