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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蘇評論員 留白
“雙十一”剛剛結束,快遞包裹也陸陸續續到了消費者的手中。近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通過問卷調查和消費體察發現一個新現象:商家明目張膽寫“好評返現”情況變少,而是改為“掃碼領紅包”“評價+配圖返現”等,同時也不再要求消費者直接寫“好評”,而是改為“全五星評價”“點亮全部小星星”等。
下單之前,先看一眼用戶評價,已經成為不少消費者的習慣。尤其是在網購盛行的當下,網上商品的評價對消費者的消費決策影響至關重要。好評率高,才會吸引更多消費者購買,已經成為不少商家的共識。為了獲取較好評價,一些商家便以返回少量現金或給予購物優惠等方式誘導消費者做出“好評”。
事實上,早在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就發布了《禁止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以返現、紅包、卡券等方式足以誘導用戶作出指定評價、點贊、轉發、定向投票等互動行為。在《電商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也都有類似規定。多個電商平臺也都曾表示,禁止賣家以好評返現等方式引導好評。因為這一行為嚴重侵害其他消費者的知情權、損害其他消費者的利益,不僅破壞了平臺經濟的公平交易規則,更破壞了平臺經濟的誠信規則和誠信文化。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最初的“好評返現”到如今五花八門的“掃碼領紅包”“全五星評價”“點亮全部小星星”等,盡管“好評返現”四個字不再赤裸裸地出現,但誘導消費者好評的頑疾依舊難以根治。
究其根因,還是由于“好評”能為商家帶來更高的店鋪排名和曝光,隨之帶來更好的銷售額。當用戶好評與店鋪營收捆綁在一起,商家變著花樣追求好評,可以說是動力十足。此外,在現實生活中,“好評返現”這一行為很難直接找到苦主和被侵權人,它給消費者帶來的影響更多是間接的,這對執法也提出了挑戰。
針對這兩點,電商平臺如何優化既有評價體系,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如何更加精準地鎖定違法主體,都是需要思考的。一般情況下,商家對于“好評返現”都有相應的要求,“10個字以上+3張圖”是很多“好評返現”的標配。那么便可以通過綜合分析評價內容,或聊天內容中是否出現“返現”“五星”等關鍵詞,進行更加精確的數據分析,及時鎖定可疑的評價內容,同時加大對違法商家的處罰力度。另外,也可以加大普法力度,設立有獎舉報機制,對提供“好評返現”證據的消費者予以獎勵。
更重要的是,打擊治理“好評返現”亂象,不能只靠一時行動。無論是加強巡查、曝光處罰,還是加大普法、有獎舉報,都需要持之以恒地進行,不能讓治理淪為“一陣風”。只有用“釘釘子”的精神,一錘一錘接著敲,把“釘子”釘實釘牢,才能一步步促進網上消費環境改善。
本質上,返現來的“好評”是虛假的評價。現實中,不少消費者表示遇到過因用戶“好評”率高而購買,但實際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與“好評”描述明顯不符的情況。有的消費者甚至表示,只能靠查看用戶差評來獲取真實信息。靠返現而來的“好評”可信度如何,答案不言而喻。
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好評返現”的成本歸根結底還是由消費者承擔的,并最終影響著消費者的購買體驗。盡管商家可以“收買”部分消費者,但不能讓所有消費者都認同“好評返現”的錯誤邏輯。相信,隨著相關案例和處罰的曝光,廣大消費者也將逐漸認識到這背后的“套路”。到那時,想要徹底剎住“好評返現”這股歪風,并非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