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日,中國足協連發三文,針對“2024賽季俱樂部球員轉會注冊、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管理、俱樂部變更注冊地及股權轉讓”三大內容出臺相關文件。這是宋凱就任中國足協主席之后,足協首次出臺重大政策性文件,被視為新一屆足協領導的新一輪改革。通俗點說,三個文件分別對球員轉會、重新允許球隊冠名、重新允許球隊異地轉讓出臺了新的政策和解讀。其中,球員轉會中的5外援政策、重新允許球隊冠名和異地轉讓,引發熱議。
△1月3日,中國足協連發三文出臺新政
允許冠名:與目前CBA冠名政策相似
三大文件中,“重新允許球隊冠名”引發坊間熱議。多年以前,中超等職業聯賽球隊的俱樂部名稱、球隊名稱,都是有商業冠名的,比如江蘇球迷熟知的江蘇舜天足球俱樂部、江蘇蘇寧足球俱樂部,簡稱為江蘇舜天隊、江蘇蘇寧隊,都是直接以球隊母公司的名字冠名。2020年底,中國足協出臺“中性名”政策,除北京國安、上海申花等老字號球隊之外,其余俱樂部全部剔除了商業冠名。
2020年以來,關于俱樂部和球隊是否應該恢復冠名的議論從未停止。此番,中國足協發文對冠名松綁,被視為對“中性名”政策的調整。但仔細研究文件可以知道,這次的恢復冠名有別于之前,足協原文為“俱樂部名稱堅持非企業化(中性名),允許俱樂部在2024-2028賽季對所屬球隊冠名”。比如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的名稱仍然不能更改,但可以對球隊名進行招商,新賽季以山東泰山足球俱樂部“某某”球隊的名稱征戰中超。這其實跟目前CBA的政策很像,比如南京同曦籃球俱樂部,本賽季以“南京頭排蘇酒”的名字征戰,但俱樂部仍為同曦。
文件還規定,俱樂部所屬球隊不得接受俱樂部股東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包括與其相似的漢字或詞組)的冠名。也就是說,俱樂部只能尋求外部冠名,不能像以往那樣直接用母公司的名字冠名。此外,球隊不得接受博彩、煙草等贊助商的冠名;一支球隊僅可接受一個贊助商的冠名;不同俱樂部的球隊不可被同一贊助商(包括其前十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字號、商號或品牌)冠名。
恢復遷移: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變更
與恢復冠名一樣,恢復球隊異地遷移,也一石激起千層浪。早年間,國內的職業足球俱樂部可以隨意搬遷,最具代表性的球隊是“人和”,作為中超的奠基球隊之一,他們從最初的上海浦東、上海中遠,到后來遷到西安改名西安浐灞、陜西浐灞,再遷到貴州更名貴州人和,遷到北京更名北京人和,最終消失在中國足球的版圖上,成為國內最漂泊的球隊之一。
考慮到球隊的穩定性和地域性球迷群體的培養,2015年,中國足協出臺職業俱樂部不再被允許“跨注冊地轉讓”的政策。但這一政策的出臺同樣飽受爭議,異地轉讓固然有很多弊端,但也給了不少球隊新的生機,所以近年來關于恢復遷移的聲音也從未停止過。據統計,在2020年至2023年初,有多達30余支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樂部解散,俱樂部本身的母公司難以為繼是主要原因,但失去冠名和無法尋求異地轉讓,也被視為原因之一。
關于異地遷移和股權轉讓,中國足協此番發文表示:一是有條件接受異地遷移;二是取消新升級俱樂部在升級一年內不得進行重要股權轉讓的限制;三是適度放寬對轉讓方、受讓方的資格審查要求,更好地適應俱樂部股權多元化改革的要求。與此同時足協也明確,俱樂部完成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這些無疑都是為了防止再有大規模球隊解散的情況發生,但具體效果仍有待觀察。
外援政策:上場人數由4人提升至5人
在2024賽季中超、中甲和中乙俱樂部球員轉會注冊方面,外援政策引發了球迷不小的議論。新政規定, 在第一個轉會窗口中,各中超俱樂部可注冊的外籍球員數量不得超過6名;各中超俱樂部每場比賽同時可報名外籍球員最多為5名,上場最多為5名。
最近幾個賽季,中超的外援政策一直是“注6報5上4”,也就說是可以同時注冊6名外援,每場比賽最多只可以報5名外援,最多只能上4個。但根據新政,2024賽季,“注6報5”不變,但外援上場人數提高到了5個。這一政策被認為是與亞冠接軌,在亞冠賽場,目前已經實行“5+1”的外援政策,即可以上5名外援和1名亞外,如果中超繼續實行4外援,在亞洲賽場上將會面臨少1名外援的境況。
對于這一政策,球員圈和球迷圈都有議論。一方面,更多的外援上場人數無疑會擠壓國內球員的上場時間;但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球迷認為,目前中超聯賽觀賞性大大降低,有些國內球員不思進取,多一人的外援政策或許可以提高中超觀賞性,促進國內球員的成長。
解讀
中國足協相關負責人回應相關政策
新政出臺的同時,中國足球協會相關負責人通過新華社對外釋放了解讀信息。對于外界熱議的恢復冠名和恢復異地轉讓,足協負責人回應道,2023年11月中國足協與中足聯籌備組在蘇州召開了2024賽季職業聯賽工作會議。會上,三級聯賽俱樂部和會員協會代表們對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異地遷移、股權變更等政策提出了需求和建議。根據足協的說法,這些政策的出臺是俱樂部的需要。
對此,中國足協認為俱樂部要求完善俱樂部和球隊名稱的建議有其一定的合理性,為支持俱樂部更好發展,促進職業聯賽長期、穩定發展,規范俱樂部和球隊名稱使用情況,于是制定出臺了政策調整方案。關于異地轉讓政策,該人士表示,這項政策調整主要是考慮到一些俱樂部的現實狀況,使俱樂部獲得更多的支持與資源,讓俱樂部有更好的發展空間。他還說:“需要說明的是,我們要求,申請變更注冊會員協會的俱樂部應提交轉入地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及會員協會的書面同意函、轉入地地級市(含)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函,以及轉出地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及會員協會的書面同意函。”
對于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的限制,足協負責人表示:“我們還是堅持避免俱樂部隨投資者變更而在城市間頻繁遷轉、缺乏穩定依托的現象。所以,我們增加了一個俱樂部完成變更注冊會員協會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變更的限制,希望俱樂部能夠相對穩定在一個城市,打造各級梯隊并培養球迷群體和球迷文化。”
現代快報+記者 王衛
(圖片來源:中國足協官網截圖 校對 李凱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