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出現增多趨勢。最高人民檢察院剛剛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批準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達1.6萬人,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決定起訴達2.5萬人。面對新形勢,2020年新修訂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確:國家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教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強調,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制定專門矯治教育規定。
專門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保護處分措施。從上世紀50年代起,我國就設立了工讀教育和收容教養制度,幾十年來,挽救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同時,由于缺乏專門法律的支持等原因,專門學校的建設也面臨諸多挑戰。一是家長觀念問題。一些家長認為,專門學校是收治“問題兒童”“不良少年”的地方。許多家長寧可讓自己的孩子在馬路上游蕩,也不愿意讓他們到專門學校上學。因為他們擔心,孩子進過專門學校的“不光彩”經歷,會給孩子的履歷烙上“疤痕”,影響到未來的發展,擔心孩子在這里染上更多的壞習慣。二是“師資”問題。專門學校的老師不僅要作為日常學科教學的學科教師,還要兼任學生24小時的管教值勤工作,在其中又充當著“教育者、管理者、監督者”等多重角色,還兼顧學生“吃喝拉撒”和心理疏導等,工作難度遠超普通學校。再加上職業認同感不足,導致專門學校教師隊伍流失嚴重。
加強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工作,是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實要求,是促進青少年整體健康成長的底線保障,關系家庭幸福安寧,也關系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通過專門教育實現“感化寬容”、做到“不放縱不拋棄”,將拯救更多迷途的孩子,挽救更多家庭,造福整個社會。要辦好專門教育,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立法為專門學校進行定位,既要明確專門學校的建設和管理、專門教育的形式和內容,又要明確學校的招生范圍、培養模式等等。其次,要設立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來指導專門學校運行。專門教育既涉及普通的文化教育,又涉及法律教育、職業教育、心理干預等內容,具有特殊性,無法由教育管理部門來獨立執行。再者,要加快培養專任教師。專門學校的老師應當成為既懂文化,又懂法律,還懂心理的多面手。另外,還要建立健全學校與社會的銜接機制,讓想上學的都能上,上了學的都能順利回歸社會,成為合格的公民。
一個文明、健全、法治的社會,應該允許人們“犯錯”。尤其是對于未成年人,更應抱以寬大的心態,給予那些“問題少年”以改正的機會并提供必要的幫助。專門教育作為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線,是九年義務教育的補充形式,在社會綜合治理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只有辦好專門教育,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培育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明確基本的行為底線,糾正心理和行為偏差,才能拯救更多迷途的孩子,讓每朵花蕾都能美麗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