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在網約車上遺失了物品,聚合平臺客服告訴你,聯系不到駕駛員;司機在聚合平臺接單,被多平臺各自抽成……隨著網約車行業的快速發展,一些聚合平臺從事網約車服務,但因安全運營、牌照租賣、乘客權益保障不到位等逐漸成為投訴熱點。今年全國兩會,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江蘇新高的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薛濟民建議,立法規范聚合網約車平臺管理,明確聚合網約車平臺責任,規范網約車聚合平臺抽成比例,要求聚合網約車平臺建立首問負責制和先行賠付機制,對投訴要“一管到底”等。
△ 薛濟民代表
據介紹,針對網約車經營活動,國家多部門多次出臺了不少相關政策文件,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加強網約車從業人員權益保障。特別是2023年4月,交通運輸部等五部門共同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網約車聚合平臺規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網約車聚合平臺的權責關系等。但因為其法律效力低,難以成為行政執法中實體性、程序性執法依據,無法從根本上治理網約車聚合平臺運營亂象。
為此,薛濟民建議,抓緊制定《聚合平臺網約車管理辦法》,根據聚合網約車平臺的現實特征,將其納入網約車經營者管理。
同時,規范聚合平臺抽成比例,合理設定網約車平臺收取的服務費用,防止將成本變相轉嫁給消費者。要求聚合平臺建立首問負責制和先行賠付機制,對投訴“一管到底”,禁止推諉至第三方,若平臺無法提供侵權方信息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規定,直接承擔賠償責任。
此外,他還建議,建立交通、公安、稅務等部門數據共享平臺,實現訂單、安全、稅收協同監管。構建“法規約束+技術賦能+社會共治”治理體系,防范網約車聚合平臺責任虛化、規避監管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與風險,促進實現網約車聚合平臺行業規范化、服務標準化和用戶權益保障的長期目標。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李娜 徐紅艷 徐蘇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