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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關切,我們一同看見。
新江蘇評論員 文心衣
貨還沒見,網購頁面已不聲不響地更新為“已簽收”;快遞員不告知,就直接把包裹投進快遞柜,超時還要付保管費;明明注明了送貨上門,很大很重的東西卻還得自己去搬……長久以來,這些快遞服務頑疾一直困擾著消費者,也成為用戶投訴的“重災區”。
從3月1日起,《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新規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最高將處以3萬元罰款。快遞“上門難”問題,或將得到進一步規制。
近年來,快遞業務量逐年攀升。2023年我國快遞業務量和業務收入分別達1320億件和1.2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9.5%和14.5%,年人均快遞使用量超過90件。但從消費者感受來看,服務質量還未跟上數量增長的步伐。
面對快遞公司硬性規定的“簽收率”,攬投人員往往為了完成配送件數的“數據考核”,不經用戶同意就將快遞放在驛站或快遞柜的現象十分普遍。顯而易見,快遞進站、入柜,固然比逐一上門送件的時間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但這種無視消費者權益,一味追求效率而不顧用戶體驗的做法,屢屢受到詬病。
實際上,快遞究竟該如何投遞?早在2013年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中,就有相應標準。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暫行條例》中也明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但因為缺乏相應的強制力和剛性懲戒,使得此前的法律法規在落實的時候“打了折扣”。此次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制定了更為詳細的罰款舉措,并明確了監管和處罰部門,必會對推動企業落實“快遞上門”,提高服務質量,起到更好倒逼作用。
可以預見,落實快遞新規,快遞員送件上門的工作量無疑會增加。有人就擔心,如果快遞投遞成本上升,最終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頭上。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提升快遞服務質量,僅僅要求末端攬投人員跑得勤一點、快一點,注定難以支撐,還需要市場機制的優化調整以及快遞企業更加專業化、精細化管理。
現實生活中,有人要求當面簽收,也有人愿意在代收點取件;有人希望送貨上門,也有人喜歡快遞柜隨時可取。面對用戶的多元化需求,快遞企業不應只顧自己方便,而要基于用戶需求,探索更為科學、完善的流程和體系,讓送上門、快遞柜、快遞驛站等形式各盡其用、協同發力,提供更多個性化服務。應該看到,罰款并不是目的。于快遞企業而言,高速發展之后,在激烈的行業競爭中,最終能夠贏得用戶青睞的,終將是服務更優的那一個。
近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出,必須有效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物流降成本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把物流成本降下來,把服務質量提上去,才能讓快遞企業走得更遠、讓整個行業良性發展。正如本次新規出臺,表面上看似是打破了消費者和快遞企業之間的“不平衡”,其實從本質上說,則是一個行業挖掘釋放新潛力,迎來新發展的機遇。
總之,只有解決好一系列現實問題,才能切實打造高質量的用戶體驗,推動快遞行業從“快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對此,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