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新聞記者 仲文路)“這個月的入住費是2000元,這是發票,您收好!”10月9日,在宿遷虹楓老年康復護理院內,市民王先生為母親繳納了這個月的入住費,他說,一個月繳納一次,不收取其他費用,壓力不大,很安心。
10月1日起,《關于加強養老機構預收費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實施,《意見》明確養老服務費預售的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單個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過該老年人月床位費的12倍。重陽節前夕,記者走進宿遷多家養老機構,了解相關情況。
入院須知、收費明細……10月9日上午,在宿遷虹楓老年康復護理院的走廊上,醒目地張貼著一張張說明事項。“一直以來,我們這里收費名目、時間等都是很清晰的,不建議家屬提前繳納相關費用。”對于此次《意見》的實施,宿遷虹楓老年康復護理院負責人晁杰說,該《意見》通過限制預收費周期和押金標準,讓老年人和家庭在選擇養老服務時,能夠更加理性,同時,也促進了養老服務市場的良性競爭。
“來,樓大爺,張嘴……”當天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宿遷市宿豫區的仁愛老年公寓。此時,該老年公寓的院長李影正在幫助一位半失能老人吃飯。
“父親住在這個老年公寓,我放心!”市民劉女士表示,她的父親已經住在這里好幾年了,這里從不多收費用,也不提前催繳費用,每一項都是明碼標價,讓人放心。
李影告訴記者,在該老年公寓,收費模式為“押金+月費”。“在這里入住的老人有自理、半自理、臥床(不能自理)等不同情況,收費也是不同的,除了固定的押金(3000元),入住費是月繳的方式。有幾名家屬也提出年繳的方式,對他們來說比較省事。”李影說,過去幾年,有些城市的養老機構因為預收費的問題給家有老人的家庭帶來了不少困擾,此次《意見》的實施,加強對養老機構預收費的監管,讓老人家屬更加心安。
“《意見》的出臺,有效防止了養老機構隨意抬高押金標準,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據宿遷市民政局養老服務處工作人員介紹,為了切實維護老年人的群體健康和財產安全,今年以來,宿遷組織開展民政服務領域非法集資、養老機構預收費等宣傳活動共99場,組織全市147家養老機構全部簽訂承諾書,督促所有機構管理服務人員嚴守法律底線,不發生與非法金融組織有任何關聯的行為,堅決抵制非法集資、預收費活動。
在此,宿遷市民政局提醒廣大老年人,面對低價、打折、優惠時,要保持謹慎,要增強風險防范意識,不要相信那些投資返利、高額回報的承諾,自覺遠離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