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評論員/艾佩韋
近日,司法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在門戶網站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登錄網站專欄、發送電子郵件或者寄遞紙質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見建議。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改革開放40多年來,民營企業蓬勃發展,民營經濟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2023年底,民營企業數量已增加到5300多萬家,貢獻了近90%的城鎮新增就業、70%以上的技術創新成果、60%以上的國內生產總值,對全國稅收收入的貢獻也穩定在50%以上。可以說,我國經濟能夠創造快速發展奇跡、由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民營經濟貢獻巨大、功不可沒。在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也必須大有作為。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始終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作為堅持“兩個毫不動搖”重大部署、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從發布《關于規范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到成立民營經濟發展局,都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和組織保障。當前,面對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存在的問題和挑戰,回應各方關切,適時公布草案,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是我國在法治軌道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邁出的堅實一步,在民營經濟發展歷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草案堅持“兩個毫不動搖”,明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總體要求,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將改革開放后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和實踐中的有效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及時鞏固改革成果,能夠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通過立法解決民營經濟發展的難點、堵點,為民營經濟提供穩定、可預期的法治環境,正是給廣大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群體吃下的“定心丸”。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草案明確支持有能力的民營經濟組織牽頭承擔重大技術攻關任務,有利于促進民營經濟更好向創新要活力;資金是民營企業的“血脈”,草案著力優化民營經濟投融資環境,解決民營企業“后顧之憂”;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石,草案強調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依法平等進入,為民營經濟提供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權益保障是激發民營經濟活力的基礎工程,草案規范涉及限制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以法律的“硬杠杠”為民營經濟發展保駕護航等等,這些舉措始終聚焦民營企業的“最愁、最盼”,大大增強了法律規定的針對性、有效性和約束力,也必將在實際執行中更加務實、管用。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是開門立法、匯集眾智的又一次重大實踐,能夠更好地回應關切,凝聚共識。期待在全社會的群策群智之下,在民營經濟促進法的規范執行之下,共同迎來我國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的“新春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艾佩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