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強耕地保護、提升耕地質量、完善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堅決扛起耕地保護政治責任。
意見明確,要確保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44萬畝,確保耕地總量較新一輪規劃基期年穩定增加。
圍繞這些目標,江蘇將嚴格實施耕地保護經濟獎懲機制,根據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責任制年度考核結果,對存在缺口且無法完成年度恢復耕地考核任務的地區,按照年度實際缺口收取經濟補償;對超額完成年度恢復任務并為全省完成國家考核任務作出貢獻的地區,予以經濟獎勵,調動保護耕地積極性。同時,江蘇將高質量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和鹽堿地綜合改造利用,將存量做優、增量做大。
意見還健全激勵機制,通過實施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增加糧食種植比較收益、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撂荒地種糧、安排專項激勵資金等措施,提高種糧農民收益,調動各類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要求全面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對發現突破耕地保護紅線等重大問題的,嚴肅問責、終身追責。耕地保護工作情況納入各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相關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
(江蘇廣電總臺·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郭奉銘 周雷 編輯/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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